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办)、交通运输局、水利(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城乡事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规划建设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统筹部署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部门协同监管、全过程数字化治理等工作,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以满足在规划期内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需求,特编制本规划。

现批准《住宅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8-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条文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和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工程渣土消纳场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等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建设和管理,健全建筑垃圾“产-运-处”闭环式管理体系,现将扬州市城管局《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